Page 233 - 金融人員民法必修36堂課(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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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 22   更生與清算    223















                               自  幼罹患   小 兒痲痺    的  黃  少維  靠刻印  及  打鑰匙   維  生,向   六
                           家銀行借了       64  萬元卡債,由於生意不           佳  ,無  力償  還,遂向

                           銀行申請債務協商,已            完  成協商   並 簽  約  ,但開  始  履 行後沒幾
                           個月,   黃  少維原   本  被  列  為  第  一 類 低 收入  戶  ,  被社會  局改列  為
                           第  二  類  低  收入  戶 ,  導致  補  助  減 少 , 黃  少維  入不  敷出  , 眼看  要

                           毀諾  了,  問  過 朋友  後,   決  定向  法院聲   請更生,     希望  能  打折  還
                           錢  ,  可  能  嗎 ?  與  黃 少維同  病  相  憐  的  李  明  娟  ,  也積  欠銀行  25
                           萬元卡債,但她還         患  有  全身  性紅斑性狼瘡       ,  必須  經常  就 診  ,

                           最  近更因   此  失  業在家,走投無        路  的她  郵  局  只  剩  下幾千元  存
                           款,一台    筆電   及一  輛  中  古  機車,她   問  過  黃  少維  後,  也 想 尋  求
                           法院  協  助  ,她應該   循 更生程序還       是清算   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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