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3 - 金融人員民法必修36堂課(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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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 22 更生與清算 223
自 幼罹患 小 兒痲痺 的 黃 少維 靠刻印 及 打鑰匙 維 生,向 六
家銀行借了 64 萬元卡債,由於生意不 佳 ,無 力償 還,遂向
銀行申請債務協商,已 完 成協商 並 簽 約 ,但開 始 履 行後沒幾
個月, 黃 少維原 本 被 列 為 第 一 類 低 收入 戶 , 被社會 局改列 為
第 二 類 低 收入 戶 , 導致 補 助 減 少 , 黃 少維 入不 敷出 , 眼看 要
毀諾 了, 問 過 朋友 後, 決 定向 法院聲 請更生, 希望 能 打折 還
錢 , 可 能 嗎 ? 與 黃 少維同 病 相 憐 的 李 明 娟 , 也積 欠銀行 25
萬元卡債,但她還 患 有 全身 性紅斑性狼瘡 , 必須 經常 就 診 ,
最 近更因 此 失 業在家,走投無 路 的她 郵 局 只 剩 下幾千元 存
款,一台 筆電 及一 輛 中 古 機車,她 問 過 黃 少維 後, 也 想 尋 求
法院 協 助 ,她應該 循 更生程序還 是清算 程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