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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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不論本國人或外國人都可以開設 OBU 帳戶,但是從
                                  95 年 1 月 6 日修法後,只限外國人開戶。依據國際金融業務條

                                  例第 4 條: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經營之業務如下:

                                    一、收受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境內外金

                                        融機構之外匯存款。

                                        ……(略)

                                        中華民國 95 年 1 月 6 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中華民國
                                    境內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寄存之外

                                    匯存款,得向該分行申請解約或解約後辦理匯款…(略)



                                  市面上的 OBU 節稅規劃手法

                                       舉例而言,有位王伯伯的定存金額很高,甚至利息所得已

                                  經超過每年儲蓄投資扣除額 27 萬元;此時,王伯伯或許會被
                                  他人「誤導」到 OBU 開戶。但是,王伯伯並非外國人,如何

                                  能成功開設 OBU 帳戶?通常王伯伯會被鼓勵開設一家境外公
                                  司 (例如薩摩亞 Somoa),再以此境外公司開設 OBU 帳戶。這
                                  種行為屬於利用「虛偽之安排、規避納稅」,乃是標準逃稅行

                                  為,依據所得稅法第 66-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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