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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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 2009 年 1 月 23 日遺贈稅率調降至單一稅率 10%後,
大家都想成「稅負自由日」,從此稅稅平安、天下太平!?等
到五月份到來才恍然大悟,還有一個所得稅。目前,個人綜所
稅已經變成「台灣第一稅」,因為稅率 40%為台灣最高。至於
2009 年 1 月 23 日的稅率調整與所得稅毫無關係,雖然所得稅
率級距稍作通膨調整,也僅是杯水車薪,對高所得者而言,只
有「奈米級」的減稅效果。
若想節省所得稅,就要先了解所得稅如何計算,公式如下:
所得稅基本公式
1. 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所得淨額
2. 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
3. 應納稅額-投資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扣
繳稅額-大陸地區已納所得稅可扣抵稅額=應繳/退稅額
上述的三號公式,若能放大減項 ([註]前面有掛減號者) 即
可幫助降低所得稅。不過,將公式由下往上研究時,第 3 號公
式的減項無實質作用。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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