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2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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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的「貨主」,以貴公司為例,收到出口商寄來押匯文件影本,發現提單
受貨人誤植為「乙銀行」,在此情況下,顯然「甲銀行」才是真正貨
主,船務公司或其代理人對「甲銀行」出具之「擔保提貨書」是否接受
「擔保提貨」必然有所置喙。為能順利辦理擔保提貨,建議依下列方式
辦理:
一、向進口地之船務代理商查詢,若願意接受非受貨人之銀行所簽之
「擔保提貨書」時,可依照一般之擔保提貨手續辦理 (請參閱本系列
書籍貳篇第六章第 2 節案例 1),惟收到押匯銀行寄來之押匯文件正
本時,若押匯銀行並未檢視出 B/L 之受貨人非依 B/L 指示之受貨人
時,開狀銀行通常會將誤植受貨人之 B/L 寄回押匯銀行,請出口商
到原簽發提單之船務公司更正提單之受貨人,再由原押匯銀行寄還
開狀銀行,以換回先前所開立之保證書。
二、向進口地之船務代理商查詢,若不願意接受非受貨人之銀行所簽發
之「擔保提貨書」時,請儘速向出口商陳述 B/L 上誤植之事實,並
請出口商向出口地之船務公司或其代理人申請更正提單上之受貨人
為甲銀行,並通知進口地之船務代理人,以便依正常手續辦理擔保
提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