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OBU實戰指南-掌握人民幣OBU新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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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積極的 OBU 經理



                                 國內某家以外匯為主要業務的銀行,該行由於以外匯業

                             務見長,因此其 OBU 業務也起跑得早;但是其 OBU 經理
                             表現並不積極,處處與分行爭利,並認為 OBU 係買方市

                             場,是客戶求銀行給予配合 OBU 業務,故不必積極推展
                             OBU 業務。當然那時 OBU 業務確為賣方市場,所以,該行

                             OBU 業務也有不錯成績。
                                 隨著分行經理的輪調,該行 OBU 經理也有所更動,改

                             由原擔任分行的經理接任,而此經理已意識到 OBU 業務的
                             重要性,是故其接任 OBU 經理後就採取下列措施:


                             (一)利潤共享


                                 分行爭取的 OBU 客戶,扣除 OBU 作業成本後,所有
                             盈利均歸分行。當然由於 OBU 盈利免徵營所稅,所以,此

                             盈利係採帳外調整方式,同時列入分行績效考核盈利項目的
                             加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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