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5 - 活用財務報表-企業融資實務案例分析
P. 345

331





                             編製,取代現在絕大多數企業熟悉的間接法。


                             四、採用 IFRS 對財報解析的改變




                                  從 2012 年起,上市櫃公司、興櫃公司及金融業可自願提前採用
                             IFRS 原則編製財務報表,到 2015 年起,所有非上市上櫃及興櫃之公
                             開發行公司、信用合作社及信用卡公司也必須跟進。我國採用 IFRS

                             之後,分析者在解析財務報表時應注意下列重點。



                             (一)財報觀察重點從損益表轉為資產負債表


                                  以往,投資人與債權人分析公司經營體質的良窳,常常從營業收
                             入或每股盈餘著手,業績亮麗的公司,往往能夠得到分析者較高的評

                             價。目前國內的會計制度是將期初資產負債表加上當期損益,等於期

                             末資產負債表,而 IFRS 制度是將期末資產負債表反向減去期初數
                             字,得到當期損益。因此,財務報表的觀察重點,將從損益表 (IFRS
                             稱為綜合損益表) 改變為資產負債表 (IFRS 稱為財務狀況表)。



                             (二)財報主體從單一財報改變為合併報表


                                  採用 IFRS 之後,企業在逐季公布財報時,只須公告合併報表,

                             只有公告全年度財報時,才會另行公布母公司的單一財務報表,作為
                             承認財報與分配盈餘之用。例如依 IFRS 編製的綜合損益表中,在本

                             期淨利下方會列出本期綜合淨利應歸屬於「母公司業主」與「非控制
                             股權」的數字。
   340   341   342   343   344   345   346   347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