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2 - 為信用把關-企業信用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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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辦 理 請求 賠 償 手 續:
(1) 賠 償申請書 。
(2) 保 險 證 明 書 。
(3) 輸出許可證海關 回 單聯 ( 如經濟部 國際 貿 易 局 更 改此 項 規 定
時 ,則依 其最 近規 定 辦 理; 此 外, 輸出 貨物如由第三 國出口
供 應 者 , 免 提 供 ) 。
(4) 買賣 契 約 原 本 。
(5) 輸出匯票正本 。
(6) 商業 發票 。
(7) 提 單全 套 ( 如 付 款 條件 為 D/A 方式 ,而進 口 商已承 兌 提貨 者免
送 ) 。
(8) 拒絕 證書 ( 可委託往 來 銀 行 辦 理,但如進 口 商 宣告 破 產 者 ,則
提 供 破 產 證 明 文 件 ) 。
(9) 損失或交易有 糾紛 者應提 出能確定 被保 險人無責任之 證明文件。
(10) 進 出口 商間及 託 收 銀 行間之 往 來 文 件 。
其 他必 要 證 明 文 件 。 銀 行 於被保 險人或 保 險權 益 受 讓 人 辦 妥
(11)
原
入
則上,中
國輸出
(12)
(四)中長期延付輸出保險 請求 賠 償 手 續 後 2 個月內 給付保 險金。
台灣 廠商從 事輸出 貿 易或 海 外 投 資 時 , 難免因發 生進 口地 的政 治
危 險或進 口 商的信用 危 險,而造成 損 失 。如 果 在中 國輸出 入 銀 行 投 保
輸出保 險,這 些損 失將可獲得 賠 償 。如 此大 家 可 以更 積極 對外 拓展貿
易及從 事海 外 投 資, 此 外,還 可 以 憑 中 國輸出 入 銀 行 簽發 的 保 險 證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