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金融才子談理財
P. 126
112 金融才子談理財
求權 及 32 條書 類閱覽 的請求權 。
注意公平義務
本
旨妥善
是第一,受託人要 這 部分 在信託法與信託 依 據 信託 業 法有很多規定。最重要的 地 處 理信託 業務 ,
在信託法第 22 條規定 善良管理人的 注意義務; 如是信託
業承 做, 銀行 當受託人多了一個 忠 實 義 務 ,是信託 業 法
第 22 條規定, 兩個都是 22 條。
另外 ,受託人可能 承 作很多的信託契約, 特別 要 注
意公平 義 務。 例如不 同 的信託 契約 都要 買 台 塑 股票 ,受
託人不能因為這個委託人跟我比 較好 ,所以 買 的比 較 低
的就給他 ;賣 也是一樣的道理, 同 時去 賣 可能會 賣 得有
高有低,同一通電 話你賣了 10 張股票 ,有可能 4 張賣 得
張賣 得比 較低,這個委託人跟我比 較麻吉 , 賣
比較高、6
高的就給他,這是不可以的。
第 三 、為 分 別管理 義 務 。 受託人 接 受不 同 的信託契
約,不能因為一時的方 便 就把它 合 在一 起 ,也不能把信
託財產 和 自有的財產 混 在一 起 。原則上 每 個契約都要單
獨管理它。
第 四,信託法第 25 條規定,受託人應該要 親自處 理
信託 業務 , 除 非有不得 已 的原因才能委託他人,例如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