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金融才子談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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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金融才子談理財





                             求權   及  32  條書  類閱覽     的請求權      。




                             注意公平義務









                                                             本
                                                               旨妥善
                             是第一,受託人要  這  部分  在信託法與信託  依  據  信託  業  法有很多規定。最重要的  地  處  理信託  業務  ,
                             在信託法第         22  條規定    善良管理人的         注意義務;        如是信託
                             業承    做,   銀行   當受託人多了一個             忠  實  義  務  ,是信託     業 法
                             第  22  條規定,     兩個都是       22  條。


                                  另外    ,受託人可能         承  作很多的信託契約,              特別    要 注
                             意公平     義  務。   例如不     同  的信託    契約   都要    買  台  塑  股票  ,受

                             託人不能因為這個委託人跟我比                       較好   ,所以     買  的比   較 低
                             的就給他       ;賣   也是一樣的道理,             同  時去   賣  可能會    賣  得有
                             高有低,同一通電            話你賣了       10  張股票    ,有可能       4  張賣  得

                                          張賣   得比   較低,這個委託人跟我比                較麻吉     , 賣
                             比較高、6
                             高的就給他,這是不可以的。


                                  第  三  、為   分 別管理     義  務 。  受託人     接  受不   同  的信託契
                             約,不能因為一時的方                便  就把它     合  在一   起  ,也不能把信

                             託財產     和  自有的財產        混  在一   起  。原則上      每  個契約都要單
                             獨管理它。

                                  第 四,信託法第           25  條規定,受託人應該要               親自處    理

                             信託    業務   ,  除  非有不得     已  的原因才能委託他人,例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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