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外匯100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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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提  單具有收據、運       送契約   及物  權證   書等性   質,得背    書轉  讓,故

                           其受貨人    通常  做成  “to the order of…  ”之類似文字  。倘擬   禁止  海運
                           提單背   書轉  讓而  使其為直    接單  據,則應做成      “consigned to  ”一指
                           名之主   體,例如    “consigned to issuing bank  ”;空運提  單則為直  接

                           單據,不可     背書轉   讓,故其受貨人        欄之記載    與前述   禁止  背書轉   讓
                           之海運提    單相同。

                               前述之作法,      通常開   狀申請   人係   在額度   內申請開    狀,  倘申請
                           人無  額度  ,而以全額     結匯  開狀,因     開狀銀行事先對       申請  人未做徵

                           信調查亦未     核予  額度  ,因此,    開狀銀行對     後續之擔保提貨        /副提單
                           背書將不    予辦理。    而為申請    人提貨,信用狀        會規定運    送單  據之  受

                           貨人為   開狀申請    人,如此,     在以空運進口時,運          送人或其發貨      代
                           理將  依據隨貨物運      抵之空運提     單第二聯    所載之受貨人        (  為申請  人)

                           直接發貨;     在以海運進口時,如出口            商能接受    時,則於信用狀規
                           定將一   份正本提    單直接寄送申請       人,以供其直      接背  書領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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