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外匯100問
P. 201

此,  空運提   單之受貨人應做成銀行,            否則可能發生貨       被提領   又被

                           拒付之   情況。對此,國際        商會在   其編號    R.306  之意見  為:此   案凸
                           顯信用狀規定以       申請  人為  受貨人,當      單據有   瑕疵  時之  潛在問題。
                                                           e potential problems that may
                           “…This particular issue highlight th
                           occur where goods are consigned to   an applicant under an L/C and
                                                                  34
                           discrepancies exist in th  e documents presented. ”

                           三、受益人        出口商      以運送單據      確保債權之方式
                                       (       )

                               海運提   單
                             1.
                               (1)   原則以  向開  狀銀行提   示全套   提單,並以      開狀銀行為     受貨
                                   人為  最好之選擇     ;如此    倘開狀銀行     已接受申請     人 (  進口
                                   商)   之擔保提貨    申請  或背書轉    讓提單,供      申請  人提領貨

                                   物,則   開狀銀行無法      拒付;    倘其主   張拒付,須     退回  包含
                                   全套  提單之單據,則       受益  人之貨物將不      會被  提領。

                               (2)   如須以  申請  人為  受 貨人,則應      向開  狀銀行提     示全套   提
                                   單;否則直     接寄送一份正本提         單給申請    人,其不須至銀

                                   行辦副   提單背   書即可提領貨物。
                               (3)   如須直  接寄送一份正本提       單給申請     人,則應以     開狀銀行

                                   為受貨人;其理由同第           (2)   點。



                           34
                            摘錄自  ICC Publication No.613, Nov. 2000, R306.


                                                                                     187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