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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中國基金教戰守則
中國證監會於 2009 年 8 月 7 日發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
多個客戶資產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準則》,並將於 8 月 18 日
起施行該項準則。
基金專戶理財,概念上與臺灣投信業的全權委託業務相
似,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
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商業銀行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
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活動。
按委託人劃分,分為單一客戶業務 (「專戶一對一」) 和
特定多個客戶業務 (「專戶一對多」)。相對單一客戶,「一對
多」專戶理財業務,是指基金公司向兩個以上的特定戶募集資
金,或者接受兩個以上特定客戶的財產委託,把其委託財產集
合於特定帳客戶進行證券投資活動。
相對公募基金而言,專戶理財具產品的投資方向及投資策
略等內容較為靈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