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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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價值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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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判斷與衡量借款戶的信用品質,並篩選建立信用評
                 價要素與彙整歸類評價構面,由評價權重與信用強度,來評

                 估其信用價值總分。


                   銀行對借款戶信用價值的衡量方法,除了由借款戶所提自結財務報表、
               會計師財務務簽證報告、稅務簽證報表及各公開市場揭露的財務報表,據以

               分析其每股盈餘、本益比及各項財務比率。對一個企業的經營體質與經營表

               現,須衡量與關注的事項,其實蠻多的。過往你一定看過蠻多學術界的研究

               生或博士生對企業的經營表現的研究,其研究方法與論述內容與指標,確實

               相當的多;惟按銀行對借款戶的實際評估方式,其所側重的看法與重要性卻

               是不盡相同。

                   某某人或某某機構對某人或某企業的價值衡量角度與論點,必然是不

               同的;坊間對企業價值衡量的書籍相當多,不管是以財務報表的績效表現為

               論點,還是以股價變動作為表徵企業價值的唯一參據,或是以企業能否繼續
               經營來判斷其變現價值,抑或者是以企業於產業間的排名定位,來衡量企業

               的價值。作者在第二本書銀行合併面面觀的第 8 章銀行合併程序中,提到擬

               併購或被併購當事人進行實地查核(Due Diligence, DD)時,在完成資產、

               負債評價及商譽計算程序後,進入議定簽署合併意向書(Letter of intent in

               Merger, LOI),並據以議定雙方可接受換股比例,最後才進入合併契約的

               簽訂與合併基準日的確立。而在實地查核過程中,具有合併意向的雙方,所

               提供的各項資訊的正確性、完整性與忠實性,將攸關雙方換股比例條件的議
               定,亦牽動雙方未來簽訂合併契約的意願。銀行在承作借款案件前,對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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