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8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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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

               █   銀行擔任買賣雙方信用中介的角色,可分為純媒介與授予買方或賣方信
                  用的兩個角色。

                       純媒介的角色,即銀行配合買賣雙方或雙方委請的仲介人,扮演中

                   間的客觀角色,在獲取雙方交易人信任時,提供買賣雙方履行交易義務

                   的平台。銀行的角色,純粹為完成買賣交易搭起的雙方的信用連線,藉

                   由銀行的媒介與過濾雙方信用,在適合買方意圖與符合賣方想法下,擔
     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  任買賣雙方的信用見證,促請買賣完成交易。

                       授予買方或賣方信用的角色,則是在確認買方未來信用強度,足以

                   支應未來債務的履約能力,以資金挹注協助契約的約定與承諾。

                       信用中介所擔任中介角色之交易類型,作者認為一般可分有貿

                   易信用中介、網路交易中介、房產買賣中介、分期付款中介等等。在

                   該等交易類型上,銀行扮演的角色,不管是純媒介或授予信用,銀行在

                   該等交易類型當中,往往是基於某個交易、某個行為或某項支付因素,

                   居間協助並收取手續費或利息收入,以下分別略述該等交易類型,銀行
                   所為作業方式:


                   ◆   貿易信用中介:

                          一般係涉及買賣雙方國內或國外買賣交易,而由銀行依買方

                     (或進口商)申請開立信用狀,以為履約與付款結算;或賣方(或出

                     口商)提具出口(或出貨)的相關提貨單據及買方開來信用狀申請銀

                     行押匯以取得部分貨款。銀行因著買、賣方的進、銷貨,而為押匯
                     或贖單取貨之媒介角色。買賣過程中,對進口商得授予進口押匯墊

                     款或屆期改貸短期放款;或對出口商授予外銷貸款,銀行扮演授予

                     買方或賣方信用的角色。再者,甚至銀行也因為買方信用狀支付款

                     需求,而為買方所開遠期匯票予以承兌(Banker's Acceptance 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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