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IFRS入門九堂課-解讀國際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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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資產非於 1 月 1 日取得,而是在年中取得的情況,則
應依資產於第一年所使用的時間按比例認列折舊金額。假設
包伯公司在 2011 年 4 月 1 日購入送貨卡車,公司於第一年擁
有此部卡車的時間為 9 個月,因此在 2011 年應認列折舊費用
為$1,800 ($12,000×20%×9/12)。
實務中,許多大企業都採用直線法認列折舊費用,因為
該方法非常簡單,且資產若能在服務期間合理平穩使用的
話,將符合收入與費用配合原則。為簡化折舊之處理,包伯
公司可能採用直線法作為運輸設備的折舊方法。
(2) 生產數量法
在生產數量法下,耐用期間是以資產的總產量或是預期
總產能表達,而非以時間形式表達。生產數量法非常適合用
於工廠的機器設備,製造業可以產出單位或是機器小時衡量
生產量,此方法也可以應用在運輸設備 (行駛里程數) 或飛機
(飛行時數),但生產數量法不適合使用在建築物或家具,因為
這些資產屬於依時間經過而消耗的資產。
採用生產數量法,企業需先估計整個耐用期限內的總產
能,將可折舊金額除以總產能可得到單位折舊金額,只要將
單位折舊金額乘上當期使用的產能即可求出當期的折舊費
用。
假設包伯公司的送貨卡車在第一年行駛 15,000 公里,下
列公式說明生產數量法如何計算當期的折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