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IFRS入門九堂課-解讀國際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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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允許採用上述三種方法提列折舊,管理階層應採用對
公司最適合的方法,主要原則是在耐用年限內應反映該資產對企
業未來經濟效益之貢獻,一旦選定折舊方法,在資產的耐用年限
內就不可改變,每期應一致採用相同折舊方法,以提高財務報表
的可比較性,因提列折舊會影響資產負債表中的累計折舊,及損
益表中的折舊費用。
以包伯公司小型運輸設備提列折舊費用為例,說明三個折舊
方法的應用。
成本 $13,000
估計殘值 1,000
估計耐用年限 5
估計行駛總里程數 100,000
(1) 直線法
在直線法下,於資產耐用年限內,每期企業提列相同的
折舊金額,此一方法單以時間之經過衡量。
為了計算直線法的折舊費用,企業需決定可折舊金額,
可折舊金額是指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該金額代表可
折舊的總金額,於直線法下,每年折舊金額等於可折舊金額
除以耐用年限。以下為包伯公司第一年折舊費用計算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