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IFRS入門九堂課-解讀國際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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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資產成本
一般而言,企業以成本為固定資產入帳之依據,成本包含為取得
資產及使其達到預期可使用狀態的所有支出。例如,工廠機器的成本
包含購買價格、由買方支付的運費及安裝成本,成本一旦確定,企業
通常即以此金額為續後資產耐用年限內相關成本衡量的基礎。
以下就資產的主要類別分別介紹成本原則的應用。
1. 土地 (Land)
企業通常為設立總部或是建置廠房而取得土地。土地的成本
包含 (1) 現金購買價,(2) 手續費,如房地契及律師費,(3) 不動
產經紀人的佣金,與 (4) 財產稅及留置權。假設土地現金價格為
$60,000,且買方同意支付應計稅款$5,000,因此土地的成本為
$65,000。
企業為使土地達到預期可使用狀態的所有成本應列入土地成
本,當企業取得閒置土地時,土地的成本包含清除土地廢棄物、
排水、填平及整理土地,有時候為了建屋而取得的土地尚需先拆
除舊有的建築物,拆卸及移除成本扣除相關廢料售價後之餘額亦
列入土地之成本。
例如,海因公司以現金$1,000,000 取得一塊土地,土地上原
有之舊倉庫拆除後淨成本為$60,000 (拆除成本$75,000 扣除廢料
出售價格$15,000)。此外,尚有律師費$10,000 及不動產經紀人佣
金$80,000,根據上述支出,土地的成本為$1,150,000,其成本計
算過程與認列取得之分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