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你知道的名言 不知道的金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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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篇





               貨幣發行資格的銀行,應有權管理國家的稅收,並以此稅收和
               不動產為基礎發行紙幣,以保證提供足夠的通貨來支援經濟繁

               榮,這可以姑且說是稅收本位制,用稅收擔保紙幣的發行。

                   在當時,此想法可說是非常先進,我們認為約翰 • 勞的思維

               能夠不受當代環境約束,可說是一位聰明的貨幣學者。 他的理
               論的精華是:貨幣的發行可以不受金銀數量的約束。 約翰 • 勞

               視紙幣為交易媒介,而非保存內在價值之物,這在當時,是嶄

               新且極具革命思想的貨幣概念,促成了法國經濟的快速發展。

               而且,其以紙幣取代黃金制度,是當時影響最深遠的金融實
               驗。 但他為了讓購買股票者可進行貸款,發行大量紙幣,卻也

               埋下金融危機的遠因, 之後隨著密西西比的股價不斷飆漲,發

               行的紙幣越來越多,金融危機蓄勢待發。

                   1717 年他說服法國政府發出敕令,規定稅收皆以約翰 • 勞
               的銀行鈔票繳付。 我們認為任何一種紙幣或商品可用來繳稅,

               它就是法幣,具有無限法償,意思是我們一旦用它來還債,債

               權人不得拒絕。

                   例如明朝張居正的一條鞭法,規定用銀繳稅,此時我們可
               以說:中國正式進入銀本位。 而現今盛行的比特幣,尚不能用

               來繳稅,所以不是法幣,充其量應該說是比較接近商品,只能

               用來投資 (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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