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作業風險管理-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下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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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一
實務界人士之學習指南
隨著金融環境變遷、金融技術精緻化、全球系統整合、電子商務
成長、併購活動盛行、金融服務多樣化、委外作業增加、參與結算暨
清算系統、及為求降低風險可能衍生 其他風險等因素,使得金融業務
日趨複雜,風險控管日形重要,其中又以作業風險最為顯著。
金融機構對作業風險之管理已行之有年,除採行內部控制及內部
稽核外,並借助外部稽核及諮詢顧問 之協助,將作業風險控管於可容
忍之範圍內。惟如何精確實際量化作 業風險,一直為各方所追尋之目
標。
風險管理之首要在瞭解風險從何而來,亦即明確辨識風險,以提
高風險衡量之精確性及風險管理之有
作業風險之定義不一。為加強金
或實地環境的不同,國內、外業界對 效性。過去由於語言、組織文化
融機構對作業風險之辨識、評估、監督及控制, Basel II 定義作業風
險為「凡起因於內部作業、人員、及 系統之不當或失誤,或因外部事
件造成損失之風險,均稱為作業風險 」,其中包括法律風險,但排除
策略風險及信譽風險。
再者,為反映作業風險之特殊性,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於 2003
年 2 月 25 日發布作業風險管理與監督十項準則,希望經由 (1) 發展
適當作業風險管理環境, (2) 有效的風險管理, (3) 金融監理機關的
監督;及 (4) 資訊的充分揭露等四大議題,落實作業風險管理。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為協助國內金融業提升風險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