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6 -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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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兩岸銀行業互動環境與展望
第一節
金融通匯應與經貿活動同步
邊 使用 服 務,而並非 企 不論是 持續 商業 否 含 有台資 者與非 與金 ) 進
務,所有的金融商
其
進行
金融的存在,係
客戶
品
為
包括
是
(
融活動,
者
付
其
應
使用
為了達成
僅僅
需
)
者
服
的
為
的
金融
商
提供
獨
單
周
求,所
使用
的
而金融。
年以來,兩岸之間的經貿活動
發展,然而,
過去
多
十
持
我
台
地
區的直接
於
限制了
方所
灣
的間接政策,
業對大陸
由
企
業
企
業與大陸的
(
灣
許台
允
投資,也不
地位
此
交易
只
務
。因
周
的兩岸金融活動,也
服
居
行直接
邊
於
,
採
行間接的政策,
許
切
各種
衍生
出
規
生
常
多
的經貿現
然
內
在這段時期
雖
聲音
的
,
匯
呼籲
開放兩岸金融直接通
一
,金融
背景
比
之
下
斷
禁
是,在經貿
未解
但
直不
尚
,
大
通,實無
先
多
,
更多
反
易
意義
採取
經貿與金融同步的解
禁
在開放的過程中,
,或許
如
果
比
較務實的
做法
。
是
能局 章,也產 限 於間接的 堅 持 許 框架 不正 之 下 。 於 衍生 的環境 象 。 的不正 多 不 常情 實際的 形 。 法令 經貿 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