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0 - 我國金融機構併購問題及個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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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銀行購併信合社個案分析



                    優  點:
                      經營業務項目       增  加。
                      服務對   象擴  大。

                      營業範   圍擴  大。
                      有助  形象  提升。
                      可 快  速  增  加營業據點。
                    與其
                        他
                 

                           據信用合作社法
                        依 信用合作社合併         後  改制為商業銀行  條  第二  項「因合併     而
                                           第二十九
                    消滅   之信用合作社,其          權  利  義  務應由合併     後  存  續或另
                    立  之信用合作社承         受  」及「信用合作社變更組              織  為商
                    業銀行之     標  準及辦法」      第九   條「信用合作社因自            願  合
                    併  並申請   變更組    織  為商業銀行者,財政部得放                寬  有  關

                    審核   條件,    從寬審核     。」主管機       開  亦  鼓勵  信用合作社
                    合併,以有助於其           擴  大經營規    模  與市場    佔  有率、   降低
                    營運成    本  、  增  加  獲  利能  力  、  吸收  金融  專  業人  才  與強化
                    競爭  能  力等  。

                   維  持  信用合作社    型態永續     經營
                        我國信用合作社組           織類   似  日本  協同組    織  。  依  據  日
                    本  大  藏省  金融制度改革       諮詢   機構之金融制度調查會             指
                      「為因應金融自由化之進
                    出
                    金融機構在限定地           區  內,有   展  ,具  專  業性之協同組  基礎  及  注重  織
                                                必
                                                  要加強經營
                    經營效率以提        高競爭力     。」   顯  示信用合作社有繼          續  存
                    在之   必  要,  惟須  強化經營      基礎  及經營效率以提          高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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