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我國金融機構併購問題及個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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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 表 1-2) 。政府有鑑於此,積極地鼓勵銀行業進行合併,希望以
銀行業相互合併的方法,來解決銀行家數過多的問題,並同時
可以提升銀行的經營績效。因此在民國八十六年,產生銀行併
購信合社高潮。例如,一直到民國八十八年四月為止,短短二
年多的時間內,總共發生了十五起銀行對信合社併購案 ( 附表 1-
3) 。究其併購原因不外乎:
一、追求分行的擴增
由於有些新銀行的分行家數不多,且又因許多因素致使新
設分行受到限制,所以若想快速擴展其分行家數,「併購」實
為一項最有效的 選擇 , 這也 是 誠泰 銀行 和泛 亞銀行併購其 他 金
融機構的 動 機之一。例如: 誠泰 銀行在併購了新 竹 二信及台 中
八信後,分行數一下 子 增加至四十家; 而泛 亞銀行 也 在併購了
高 雄 十信後,分行數增為三十二家。
二、建立完整的服務網
由於現 今 的社 會 大眾對金融 服 務的 要求 增加, 而 且資金的
流動也愈 來 愈頻繁 ,所以對銀行 而言 ,有 完 整的 服 務 網 及分支
機構的 普 及是 很重要 的。因此 建 立 完 整的 服 務 網亦 為金融機構
併購的 動 機之一。
三、追求規模經濟 對於新設立的金融機構 或區域性 小 型 的金融機構 而言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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