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我國金融機構併購問題及個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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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  表  1-2)  。政府有鑑於此,積極地鼓勵銀行業進行合併,希望以
            銀行業相互合併的方法,來解決銀行家數過多的問題,並同時
            可以提升銀行的經營績效。因此在民國八十六年,產生銀行併

            購信合社高潮。例如,一直到民國八十八年四月為止,短短二
            年多的時間內,總共發生了十五起銀行對信合社併購案                              ( 附表  1-
            3)  。究其併購原因不外乎:


            一、追求分行的擴增

                 由於有些新銀行的分行家數不多,且又因許多因素致使新
            設分行受到限制,所以若想快速擴展其分行家數,「併購」實
            為一項最有效的         選擇   ,  這也  是  誠泰  銀行  和泛  亞銀行併購其        他  金
            融機構的     動  機之一。例如:         誠泰  銀行在併購了新         竹  二信及台    中

            八信後,分行數一下            子  增加至四十家;        而泛  亞銀行    也  在併購了
            高  雄  十信後,分行數增為三十二家。


            二、建立完整的服務網

                 由於現    今  的社  會  大眾對金融     服  務的  要求  增加,    而  且資金的
            流動也愈     來  愈頻繁   ,所以對銀行        而言   ,有  完  整的  服  務  網  及分支
            機構的    普  及是  很重要    的。因此     建 立  完  整的  服  務  網亦  為金融機構
            併購的    動  機之一。


            三、追求規模經濟  對於新設立的金融機構        或區域性     小  型  的金融機構     而言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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