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我國金融機構併購問題及個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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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併購的成功行為
前 言
在國際金融市場全面朝向國際化、自由化發展的情勢下,
為因應整個金融情勢及經濟環境的轉變,在美國、日本及歐洲
的銀行及地方金融機構併購的風潮十分的盛行。其併購的目的
是為了擴大營運基礎,以強化業務競爭的能力。例如:在歐洲
有瑞士聯合銀行 (UBS) 與瑞士銀行 (SBC) 於 1997 年 10 月宣布合
併;在美國有美國銀行 (BankAmerica) 與眾國銀行 (NationsBank)
於 1998 年 4 月宣布合併;在日本有第一勸業銀行、富士銀行及
日本興業銀行在 1999 年 8 月宣布合併。甚至有跨國的併購案,
如德國的德意志銀行合併美國信孚銀行即屬此類。
台灣在五○年代初期以後,經濟穩定發展,且因為對於銀
行的各項管制仍十分嚴格,所以每家金融機構大多有一定比率
的利潤。但隨著民國七十九年銀行管制的解除,約在三年的時
間內,有多達 16 家本土新銀行陸續設立 ( 表 1-1) ,再加上允許外
商銀行在台設立眾多分支機構,使得金融機構間之競爭更加激
烈。在如此高度的金融競爭下,再加上民國八十六年東南亞金
融風暴的影響,使得本國銀行業出現了資產報酬率 (Return on
Assets ; ROA) 及淨值報酬率 (Return on Equity ; ROE) 逐年下
降、存放款的利差縮小、逾期放款比率增加等各種不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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