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我國金融機構併購問題及個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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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併購的成功行為








                                      前   言



                 在國際金融市場全面朝向國際化、自由化發展的情勢下,
            為因應整個金融情勢及經濟環境的轉變,在美國、日本及歐洲
            的銀行及地方金融機構併購的風潮十分的盛行。其併購的目的

            是為了擴大營運基礎,以強化業務競爭的能力。例如:在歐洲
            有瑞士聯合銀行          (UBS)  與瑞士銀行      (SBC)  於  1997  年  10  月宣布合
            併;在美國有美國銀行             (BankAmerica)  與眾國銀行     (NationsBank)
            於  1998  年  4  月宣布合併;在日本有第一勸業銀行、富士銀行及

            日本興業銀行在          1999  年  8  月宣布合併。甚至有跨國的併購案,
            如德國的德意志銀行合併美國信孚銀行即屬此類。
                 台灣在五○年代初期以後,經濟穩定發展,且因為對於銀
            行的各項管制仍十分嚴格,所以每家金融機構大多有一定比率
            的利潤。但隨著民國七十九年銀行管制的解除,約在三年的時

            間內,有多達        16  家本土新銀行陸續設立           ( 表  1-1)  ,再加上允許外
            商銀行在台設立眾多分支機構,使得金融機構間之競爭更加激
            烈。在如此高度的金融競爭下,再加上民國八十六年東南亞金
            融風暴的影響,使得本國銀行業出現了資產報酬率                             (Return on

            Assets  ;  ROA)  及淨值報酬率      (Return on Equity  ;  ROE)  逐年下
            降、存放款的利差縮小、逾期放款比率增加等各種不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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