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金融資產之探究
P. 27

第壹章      緒論




                 權  移  轉  清  楚  。    在資產的  選擇   及  價格   轉  讓  上  宜  有  同  質
                 性之資產,        並  以市  場  價格  為之,有助於經濟            規  模  、公
                 平  及  透  明  的處理。      在  公司  的  監  管  上  應  有部  份  外界成

                 員  擔  任  ,  必  要  時並就公司    的  母子   成  員  一  併  監  管  ,以  避
                 免  不  當  價格  的  移  轉。    適  當  的  激  勵  措  施  ,以  鼓  勵  員  工
                 努  力  做  事  。    由  政府  提供法  律  的  特  殊  授  權或其  他優  惠
                 措

                                提供
                                       務
                                                 呆帳等
                           政府
                 限,或由 施  ,如  馬  來  西  亞  的  Danaharta  、  打銷  依法  享  有  特別 規定  的處理權 ,有助
                                                           惠
                                     稅
                                                         優
                 於資產    管  理  公司  的運作。
                 資產管理公司的成功條件
                      王  鶴松  認為資產      管  理  公司  的成   功條   件  是:  「一個
                 成  功  的資產    管  理  公司必   須  具  備  商  業能力  、  透  明度、   提
                 供各   投  資者   公  平  的機會   、  專  業性  、採取    最佳   實  務以及
                 獨
                                                           提
                           達
                              到協助銀行正常營運,
                    價值
                                                      並
                 之  立  性等 ,  條  件  ,以  便  利用資產   管  理  技巧 提供銀行部  升  不良資產  門  結
                 構性   問題   之中期    解決  方  案  。」
                      台灣金融研       訓院   報  告  中表示,     觀察   國外資產      管  理
                 公司   成  功  因  素  包括  :
                   處理的資產       主  要以  土  地及抵    押  放款為    主  。  若  處理  商



                                                      政
                                                         治
                                                           過
                    不良資產
                   業放款    (commercial loan)  與政  治  關  係  不  則  較  不  易  成  功  。     度介入  ,  則
                                            密切
                                                    若
                                                 。
                    問題  相  形複  雜。                                 •17  •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