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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金融資產之探究
5-2 我國民營資產管理公司、美國 RTC 及韓國 KAMCO
表
資金來源比較表
資金來源 我國 AMC 美國 TC R 韓國 KAMCO
民營公司 , 信託業 公營公司,資金共 公營公司,法定資本
者最低新台幣 20 1,050 億美元 ( 其中 額 1 兆韓元,目前實
資本
億元,一般公司沒 有 12 億美元是金融 收資本額為 1,300 億
有限制規定 機構捐款 ) 韓元
約 21.6 兆韓元 ( 其中
不良資產管
有 5,734 億韓元是金
理基金
融機構捐款 )
除銀行投資設立之 依法可向中央銀行及
韓國開發銀行借款
借款須受銀
AMC
借款 ○
行法之限制,其餘
沒有限制。
須受公司法發行條
發行公司債 ○ ○
件之限制
發行資產擔
○ ○ ○
保證券
處分不良資
○ ○ ○
產回收資金
註:○表示可以採用。
民營資產 管 理 公司 如為依信 託 業 設立 標 準 成 立 之 公司 ,
可以依信 託 方 式受 讓 不良債權, 也 可以收 購 方 式受 讓 債權或
接 受 委 任 處理不良債權, 並得 依信 託 業法 第二 十 九 條 發行 共
同
購
只
式受
不良債
讓
則
,
司 信 託 基金,以 辦 理信 募 集 資金。但 非 依信 能以收 託 業 設立 方 標 準 成 立 之 公
業務,因此
託
不能
權或 接 受 委 任 處理不良債權。 我 國民營資產 管 理 公司取得 不
良金融資產之方 式與美 國 RTC 及 韓 國 KAMCO 之比 較 詳 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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