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金融資產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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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我國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金融資產方式之探討
優點: 不良債權之 價格 不會有 太 多 爭 議 , 設立 過 程
會 較 快 。
損失 可以 分五 年 攤銷 。
缺 點: 銀行 並 沒 有 真 正回收資金。
如果 沒 有 進 用 專 業人 士 ,銀行 設立 的資產 管
理 公司 可能無法有效 快 速 處理不良債權。
銀行的不良債權金額可能無法產
的效益。 生 經濟 規 模
銀行 須 依 投 資 程序 函 報財 政 部 核准 後 ,才能
辦 理。
佔 用銀行的 投 資額 度 。
委託專業機構 ( 如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或其他國內外
處理:
資產管理公司等
)
專 業機構處理可能 較 有效率。
優點:
可以節 省 銀行人力資 源 。
沒 有 賤 賣 資產的 疑慮 。
缺 點: 不能 立 即 有現金回收。
銀行帳上的逾放 數 字 無法 快 速 降 低 。
二、 由於上 述 方法在收回金額 、 處理 費 用 、 處理 時 效 、 人力
呆帳等各方面各有其
資效益及
源
資
點 ,銀行之 運用 、投 決 策 考 量 究以 打銷 者為 宜 , 似 仍須 視景氣 優 缺
回
升
何
情 形 、 回收資金 急 迫 性及呆帳 打銷 等需 求程度 而 •179 。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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