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金融資產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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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我國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金融資產方式之探討




                 優點:      不良債權之       價格   不會有    太  多  爭  議  ,  設立  過  程
                          會  較  快  。
                          損失   可以  分五   年  攤銷  。

                 缺  點:    銀行  並  沒  有  真  正回收資金。
                          如果   沒  有  進  用  專  業人  士  ,銀行  設立   的資產    管
                           理  公司  可能無法有效        快  速  處理不良債權。
                        
                           銀行的不良債權金額可能無法產
                           的效益。                              生  經濟   規  模
                          銀行   須  依  投  資  程序  函  報財  政  部  核准  後  ,才能
                           辦  理。
                          佔  用銀行的     投  資額  度  。

                 委託專業機構        (  如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或其他國內外

                                  處理:
                 資產管理公司等
                                 )
                          專  業機構處理可能        較  有效率。
                 優點:
                          可以節    省  銀行人力資      源  。
                          沒  有  賤  賣  資產的  疑慮  。

                 缺  點:    不能  立  即  有現金回收。
                          銀行帳上的逾放         數  字  無法  快  速  降  低  。
            二、   由於上    述  方法在收回金額         、  處理  費  用  、  處理  時  效  、  人力

                                              呆帳等各方面各有其
                                資效益及
                   源
                 資
                 點  ,銀行之 運用  、投 決  策  考  量  究以  打銷  者為  宜  ,  似  仍須  視景氣  優  缺
                                                                     回
                                                                       升
                                           何
                 情  形  、  回收資金   急  迫  性及呆帳    打銷   等需   求程度    而 •179  。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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