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經濟金融危機的防範與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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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南韓經驗




                 1990  年代初葉,     南  韓  開始  對  外開放金融    市場   。  由於  經濟前   景
            看  好  ,  加 上利率高   ( 年利率在    12%  至 13%  間 ) ,因  此  ,  吸  引  大量外資
            流  入,  南  韓  的  企 業和銀行也    樂  於向  國外   借  入 短  期  低  利資金,用   於

               期投資或
            長
                 亞洲金融風暴發生前,  拓  展海  外事業。     南  韓  經常  帳  連  續  3  年發生  逆差  ,  1996
            年  逆差  金  額  更高  達  230  億  美  元  ,因  此  ,亞洲金融風暴發生後,         南
                                                            陷
                                                       終於
                                                     ,
                                                   疑
                                                              入資金外
                                 銀行和投資
            韓
                              性
                                              的
                                            人
               期外幣
            短  債  信  也受到國際 借 款無法  展 期、外匯存  底  流失  懷 殆 盡 的 窘  境  。      逃  、
                 1997  年  12  月  「國際貨幣基金」同       意  提供  南  韓  總計  584  億  美  元
            的融資援助       承  諾 ,但  附  帶一些   條  件:在   總  體經濟政    策 調  整  方面,
            要  求短  暫調高利率,以         穩 定  外匯  市場  ,  並  同 意南  韓  政府在初期擴
            大  財  政 支  出,  緩 和  景氣  下滑  力  道及  提供  社  會 安全  網  ;在經濟金融
            結  構  調  整  方面,  主 要 條  件  包括  :
              金融業    部  門再  造  :  修  改  法  令  ,  改  革  金融業  部  門  ,使其更  透  明
               化  ,  並  依照  市場原  則  運  作  ;  加  強  金融  監理  ,  充  實金融機  構  資
               本;  加速   清  理逾  期放款   及  喪  失  償債能力金融機       構  ;以  及  充  實存



               企
                 業
              款  保險 部  基金。  造   :提  升透  明度,  改 善  資本結  構  ,  增  加 少  數股  權 股
                     門再
               東  權  力;  協  助  企  業  併  購  和  合併  活動的進行;   簡  化  破  產相關法
               令  。
              勞  動  市場  再 造 : 增 加  勞  動  市場彈性  , 推 行 失  業  保險  。
              資本  市場自由化      :放   寬 外國   人股票   投資上    限  ,  對  外國  人  開放債

               券  市場    和貨幣  市場  ,外  人直接    投資  自由化    ;  取  消  企 業  海  外  借 款
               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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