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信用卡業務及法務之理論與實務(增修訂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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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聯  合信用卡    (  即  U  卡  )

                 聯  合信用卡     處  理中   心  規  劃  的  聯  合信用卡    (  現改  名  為  U
            卡  )  ,為  財  政部主管的     財團   法人   組織  ,  由  財  政部及中國信       託
            等數   家  銀行於民國       73  年  捐  助  成立,為國內第一         家  規  劃  銀行

            業開   放  體系信用卡的        組織  。
                 該  機構有三     種  不  同功  能,第一      :  為  威  士  /  萬事達信用
            卡在國內交易的
                                                    心並
                                          及清
                                     組織
            制度,     建  立交易體系的  區  域  清  算  中  心  ;第二 算  中  :  為規 辦理  劃聯 收單  合信用卡 業務;
            第三    :  為  威  士  及萬事達卡        組織    僅  在台灣的主         要  會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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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imary / Principle Member)   ,可自行     或授   權其   他  金融機構
            辦理   威  士  /  萬事達信用卡業務,而其               目  前  即  兼  辦  威  士  /  萬
            事達卡的國內         收單  業務。

                 該  機構與    威  士  /  萬事達國   際組織    及後   述  的  IC  卡規  劃  機
            構雖   同  為銀行業開       放  體系信用卡規        劃  機構,但其與        上述   三
            者  最  大不  同  即  在於其   同時  為信用卡交易中的           收單   機構    (  請參
            見  圖  三  )  ,與特  約  商  店  簽  約  ,而成為信用卡交易         當  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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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   ,  並  與  財  金  資  訊股份  有  限  公  司  共同建  立信用卡交易       授  權
            轉接   核  心  系  統  ,  該  組織目  前為   U  卡,  威  士  卡、萬事達卡在

            19
              威士及萬事達國際組織均將其會員資格分為                不同等級,核給部份或全部業
             務,而主要      (  或主辦  )   會員,則為可辦理全面性威士/萬事達業務之會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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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信用卡中心成立時原名為聯合簽              帳卡中心,係因財金主管機關恐信用
             卡有助通貨膨脹之顧慮,故改採「存款金額內消費」之簽帳卡概念,同
             時,為免銀行競相爭取特約商店造成惡               性費率競爭及資源重複投資,故財
             政部以行政命令方式規定由該中心統一               辦理收單業務,惟現已開放予其會
             員機構可自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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