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信用卡業務及法務之理論與實務(增修訂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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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聯 合信用卡 ( 即 U 卡 )
聯 合信用卡 處 理中 心 規 劃 的 聯 合信用卡 ( 現改 名 為 U
卡 ) ,為 財 政部主管的 財團 法人 組織 , 由 財 政部及中國信 託
等數 家 銀行於民國 73 年 捐 助 成立,為國內第一 家 規 劃 銀行
業開 放 體系信用卡的 組織 。
該 機構有三 種 不 同功 能,第一 : 為 威 士 / 萬事達信用
卡在國內交易的
心並
及清
組織
制度, 建 立交易體系的 區 域 清 算 中 心 ;第二 算 中 : 為規 辦理 劃聯 收單 合信用卡 業務;
第三 : 為 威 士 及萬事達卡 組織 僅 在台灣的主 要 會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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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ry / Principle Member) ,可自行 或授 權其 他 金融機構
辦理 威 士 / 萬事達信用卡業務,而其 目 前 即 兼 辦 威 士 / 萬
事達卡的國內 收單 業務。
該 機構與 威 士 / 萬事達國 際組織 及後 述 的 IC 卡規 劃 機
構雖 同 為銀行業開 放 體系信用卡規 劃 機構,但其與 上述 三
者 最 大不 同 即 在於其 同時 為信用卡交易中的 收單 機構 ( 請參
見 圖 三 ) ,與特 約 商 店 簽 約 ,而成為信用卡交易 當 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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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 並 與 財 金 資 訊股份 有 限 公 司 共同建 立信用卡交易 授 權
轉接 核 心 系 統 , 該 組織目 前為 U 卡, 威 士 卡、萬事達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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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及萬事達國際組織均將其會員資格分為 不同等級,核給部份或全部業
務,而主要 ( 或主辦 ) 會員,則為可辦理全面性威士/萬事達業務之會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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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信用卡中心成立時原名為聯合簽 帳卡中心,係因財金主管機關恐信用
卡有助通貨膨脹之顧慮,故改採「存款金額內消費」之簽帳卡概念,同
時,為免銀行競相爭取特約商店造成惡 性費率競爭及資源重複投資,故財
政部以行政命令方式規定由該中心統一 辦理收單業務,惟現已開放予其會
員機構可自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