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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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信用狀、L/C 通知、L/C 修改押匯文件製作等疑難問題 35
拘束有關各方”即應將本慣例載入信用狀本文內,使其成為契約之一部
分,始具有法律上之拘束力,但以 SWIFT 方式開發之信用狀,有的格式
上並未註明適用本慣例,且未記載保證條款,是否在押匯時會發生困
擾?
一 、所謂 SWIFT 係 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 之簡稱。中文譯為環球銀行間財務通信系統。
它是一套用於全球世界各銀行間傳遞息,調撥資金,開發信用狀等
一種高性能、低成本、安全、迅速、電文標準化,而且可以與各種
電腦連續作業的電信系統,其功能幾乎可以完全取代電報作業。
SWIFT 為一國際性非營利法人組織,總部設於比利時首都布魯塞
爾,於美國、荷蘭分別設有國際作業中心 (Operation Center)。
SWIFT 自 1973 年 5 月間成立以來,到 2009 年 12 月底止參加的國
家及銀行已高達 208 個國家、8,300 家銀行、證券、外匯交易中
心。
(一)安全
SWIFT 是銀行間之通訊工具,涉及資金移轉,安全之重要性不言可
喻。其安全控制方法有四:
1. SWIFT 係自成嚴密專用的通訊網路,使用者僅限於銀行金融界之
會員,因非公共網路,他人無法進入,對安全性之提升大有助
益。
2. SWIFT 資訊的傳遞過程中均以亂碼執行,訊息不易被第三者解碼
竊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