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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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信用狀、L/C 通知、L/C 修改押匯文件製作等疑難問題  35






                             拘束有關各方”即應將本慣例載入信用狀本文內,使其成為契約之一部
                             分,始具有法律上之拘束力,但以 SWIFT 方式開發之信用狀,有的格式

                             上並未註明適用本慣例,且未記載保證條款,是否在押匯時會發生困
                             擾?





                             一 、所謂 SWIFT 係 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 之簡稱。中文譯為環球銀行間財務通信系統。

                                   它是一套用於全球世界各銀行間傳遞息,調撥資金,開發信用狀等
                                   一種高性能、低成本、安全、迅速、電文標準化,而且可以與各種

                                   電腦連續作業的電信系統,其功能幾乎可以完全取代電報作業。

                                   SWIFT 為一國際性非營利法人組織,總部設於比利時首都布魯塞
                                   爾,於美國、荷蘭分別設有國際作業中心 (Operation Center)。
                                   SWIFT 自 1973 年 5 月間成立以來,到 2009 年 12 月底止參加的國

                                   家及銀行已高達 208 個國家、8,300 家銀行、證券、外匯交易中

                                   心。

                             (一)安全


                                  SWIFT 是銀行間之通訊工具,涉及資金移轉,安全之重要性不言可

                             喻。其安全控制方法有四:
                                  1. SWIFT 係自成嚴密專用的通訊網路,使用者僅限於銀行金融界之

                                    會員,因非公共網路,他人無法進入,對安全性之提升大有助
                                    益。

                                  2. SWIFT 資訊的傳遞過程中均以亂碼執行,訊息不易被第三者解碼
                                    竊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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