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6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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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肆篇)






                                      理人為申報人。
                            2. 匯入匯款業務:

                              (1)  憑辦文件:應憑公司、行號、團體或個人提供之匯入匯款通知
                                 書或外幣票據或外幣現鈔及查驗身分文件或登記證明文件後辦

                                 理,並注意下列事項:
                                   其結售為新台幣者,應依「外匯外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辦

                                     理。指定銀行應確實輔導申報義務人詳實申報。
                                   未取得內政部核發「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國自然人

                                     或未取得我國登記證照之外國法人,其結售外匯時,應依
                                     下列事項辦理:

                                     A.外國自然人於辦理結售時,應憑相關身分證明親自辦
                                       理。

                                     B.外國法人於辦理結售時,應授權其在台代表或國內代理
                                       人為申報人。

                                     C.境外外國金融機構不得以匯入款項辦理結售。

                            3. 外匯存款業務:
                              (1)  憑辦文件:應憑匯入匯款通知書、外幣貸款、外幣票據、外幣
                                 現鈔、新台幣結構之外匯及存入文件辦理。

                              (2)  結構及結售限制:以新台幣結構存入外匯存款及自外匯存款提

                                 出結售為新台幣,其結構及結售限制,均應依匯出、匯入款結
                                 匯之相關規定辦理。

                            4. 外幣貸款業務:
                              (1) 承做對象:以國內顧客為限。

                              (2) 憑辦文件:應憑顧客提供與國外交易之文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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