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衍生性金融商品百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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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證金之有無
遠期契約不需要 繳 交保證金,但 是 期貨之 買賣雙 方 均
需 繳 交保證金,選擇權 則賣 方 必須繳 交保證金。
衍生性金融商品一般可分為 兩 類, 第 一類 是指 該 商品 係
由 其他商品衍生出來的, 我們 稱 為 直 接 衍生 型 ;第二 類 則 是
由 兩 種以上的商品所 組合 而 成, 我們 稱 之為 組合 衍生 型 。所
組合
謂
本
四
約、期貨契約、選擇權契約及交換契約等 衍生 型 又 稱 為衍生性金融商品之 再 衍生, 種 基 是指 型 遠期契 衍生
態
重
性商品,因應
括 遠期交換 (Forward Swaps) 客戶 與市場需求 、交換期貨 新 組 成之新種金融商品, (Swap Futures) 、期 包
貨選擇權 (Futures Options) 、交換選擇權 (Swaptions) 及交換
期貨選擇權 (Swap Futures Options) , 而 選擇權的 變 形 稱 為新
奇 選擇權 (Exotic Options) ,其相 互 關 係 如下 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