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衍生性金融商品百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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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保證金之有無

                  遠期契約不需要        繳  交保證金,但       是  期貨之   買賣雙    方 均
                  需 繳  交保證金,選擇權        則賣   方  必須繳  交保證金。













                 衍生性金融商品一般可分為              兩 類,  第  一類  是指  該 商品   係

            由  其他商品衍生出來的,           我們   稱 為 直 接 衍生   型 ;第二    類  則 是
            由  兩  種以上的商品所       組合  而  成,  我們  稱 之為   組合  衍生   型  。所
               組合
            謂
                                                          本
                                                    四
            約、期貨契約、選擇權契約及交換契約等  衍生  型  又  稱  為衍生性金融商品之  再  衍生, 種 基  是指 型  遠期契 衍生
                                                               態
                                         重
            性商品,因應
            括  遠期交換     (Forward Swaps)  客戶  與市場需求  、交換期貨  新  組  成之新種金融商品,   (Swap Futures)  、期  包
            貨選擇權      (Futures Options)  、交換選擇權     (Swaptions)  及交換
            期貨選擇權       (Swap Futures Options)  , 而  選擇權的  變 形  稱  為新
            奇  選擇權    (Exotic Options)  ,其相  互  關 係 如下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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