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銀行家雜誌第1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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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2年以前,Hapoalim  Bank、Leumi                以色列的銀行發展已逐漸穩定,包括資本總
              Bank、Discount  Bank、Mizrahi  Bank、Union  Bank    額、貸款質量與獲利能力等綜合表現尚佳,以
              及Industrial  Development  Bank等銀行均屬國營            及槓桿比率為6.6%超過大多數成熟經濟體,存
              銀行,但在以色列政府積極推動國有企業民營                             放比率也低於100%,顯示資金壓力有限,但在
              化政策下,Hapoalim  Bank、Mizrahi  Bank、Union          銀行資產總額過度集中的情況下,市場上仍對

              Bank及Industrial  Development  Bank等均已完全民         金融機構的競爭力與經營效率存在擔憂。
              營化。以Hapoalim  Bank為代表的5大銀行,在
              以色列銀行業處於壟斷地位,5大銀行合併資                             ̯БོᎸ༨ޢᔷۨc̋஺ږፄ߅Ҧ೯࢝
              產總額占以色列銀行業總資產的94.1%,而兩
              個最大的銀行Hapoalim  Bank及Leumi  Bank就占                    以色列銀行雖然過去監管政策較為保
              了60%以上。此外,以色列銀行體系中還包                             守,但隨著經濟金融情勢趨穩,認為銀行業者
              括以Union  Bank  of  Israel為代表的3家獨立銀               已有足夠能力承擔更多風險、追求更多創新機
              行,其合併資產總額占以色列銀行業資產總額                             會,也採取一系列的金融政策,讓銀行有更
              的4.7%,以巴克萊銀行以色列分行為代表的5家                          多空間追求創新(Responsible  Innovations)。

              外資銀行,其資產總額占以色列銀行業總資產                             同時,因應數位化趨勢,以色列銀行成立專
              的1.2%。                                           責部門推動金融數位轉型(如Technology  and
                  在IMF報告中指出,以色列的銀行體制在                          Innovation  Division及Cyber  Unit等),鼓勵銀行
              過去許多金融政策推動下,現已邁向健全發                              與金融科技公司間不同型態的合作,導引業者
              展,且處於較低度競爭的狀態。因此,即便                              建立金融科技發展準則,進而在創新和風控之





              以色列中央銀行在國內經濟金融情勢回穩之後,
              推出一系列的金融改革政策。(圖/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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