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銀行家雜誌第1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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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Report
法規篇》純網銀開放政策原則
參考各國發展經驗
完善我國純網銀法規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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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許建隆
著網路科技普及與新商業模式的發展,以 網銀的發起人必須至少有1家銀行或金融控股公
隨 F i n T e c h為核心的金融服務正在全球擴 司,且銀行或金控持股比率應達50%以上、或承
展,金管會為協助銀行因應數位化發展的商 諾在一定期間內達成50%持股。
機,鼓勵金融創新及深化金融普及,4月底公布 營業據點除了應設置總行據點外,純網
開放純網路銀行(internet-only bank)設立原則 銀還需設立實體的客服中心,但不得設立實體
草案,預計開放家數以2家為上限,最低實收資 分行。金管會也要求純網銀要符合「大股東適
本額比照一般商業銀行的標準為新台幣100億 格性基本原則」,包括符合誠信、正直、守法
元。並為確保純網銀「具金融專業能力」,純 性,並能合理說明與銀行利害關係,且符合銀
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應遵循事
項,其財務業務有助於純網銀健全經營。
草案公布後,引起各界高度興趣,包括社
群網路業者LINE、電信業者中華電信及網路購物
平台樂天等。目前金管會規劃在6月底召開公聽
會,聽取外界意見後,做更明確的後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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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第一家純網路銀行為美國安全第一網
路銀行(SFNB),因強調兼顧安全、便利,打
破地理與時間限制,業務處理速度快,加上服
務範圍極廣,在很短的時間內帶給金融界極大
純網銀透過行動通訊與網際網路的技術,讓人們能更輕鬆地享受多元的
金融服務。(圖/達志影像) 的震撼;之後美國大型銀行紛紛投入,隨即此
82 台灣銀行家2018.7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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