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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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規評析






               沙盒並非萬靈丹

                   然而,沙盒並非萬靈丹,像是新加坡有 2 家沙盒業者,英國

               則超過 40 家,這兩個國家都具有國際金融中心的定位,例如倫敦

               進入沙盒的公司,有三分之一業者是從事外匯業務,但迄今並未
               出現「獨角獸」。換句話說,並非沙盒一開就可以養大業者,關

               鍵仍須回歸市場本身的機制與特性,以美國、中國這兩個「獨角

               獸」最多的國家為例,他們的共通點就是網路公司非常龐大,加

               上創投基金足以提供夠用的資金,金融實驗才得以成功、蓬勃發
               展。

                   日本則是另一個沒有監理沙盒,但卻值得探討的成功案例;

               事實上,日本的金融監管也很嚴格,但他們的監理機關有個特

               質,就是不過度定義金融業務範疇,例如他們就不認為「比特
               幣」需要納入監管,所以連日本機場都可以合法購買。

                   與台灣的監管環境大有不同,我認為監理機構應適時讓管理

               權責點到為止,才不會阻礙金融實驗發展的活力與可能性。舉例

               來說,在日本,機器人理財已很普遍,但若是在台灣,可能會引
               發機器人「無照」販售基金的論戰。

                   真正能讓金融實驗中的業者成功,比起沙盒,更重要的是透

               過大數據掌握分眾,如此一來就等同開闢另一個新市場,並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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