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台灣金融創新:觀點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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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台灣金融創新
              觀點與對策





                 第二節

                 FII 之編製意義




                 2015 年 3 月金管會宣示 2015 年為我國「金融創新元

            年」,顯見金融創新始終是我國金融主管機關之重要推動政

            策。 從過去各類型之金融商品創新,到今日金融科技浪潮所

            帶來的各種破壞式創新 (Disruptive innovation) 的發展,皆隸屬

            於本院金融創新指數所欲捕捉之面向。

                 過去,探討金融創新議題時,認為金融創新可替金融業創

            造實質效益,提升金融消費者體驗,帶動整體經濟發展,以及

            提升金融普及度,其重要性可見一斑。 因此,金融創新的議

            題,不僅深受主管機關的關注,亦值得金融業者與社會大眾持

            續投入觀察。 何謂金融創新? Frame and White (2004) 將之定

            義為,若能透過途徑提高金融產業及市場效率、增加營收利

            潤、降低成本、降低風險,或提供一項新的商品、服務或工具

            能夠更滿足客戶之需求,即屬於金融創新。 例如,新的金融

            商品 ( 新奇選擇權或新型保單 )、新的服務 ( 行動支付、智能

            機器人理財服務 ),或是降低銀行經營成本之措施。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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