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台灣金融創新:觀點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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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台灣金融創新
觀點與對策
第三節
FII 之編製目的
本院編制金融創新指數之目的有三:
其一,目前國際上尚未有機構針對個別產業之創新行為
進行一套系統性的評估方法。 本院欲檢視我國金融業之創新
程度,因前述創新指數不論於本質 ( 國家或單一產業之創新程
度 ) 或意義皆存在頗大差異,故前述指數無法一體適用。 是
以,為響應金管會推動金融創新之宣示,本院特針對我國金融
業之創新發展進行調查,編製金融創新指數,以持續觀察與追
蹤我國金融創新之環境發展、金融業從事金融創新之發展現
況,以及金融消費者對於新興的金融商品或服務之體驗。
其二,持續觀察追蹤台灣金融創新之發展,透過指數編製
協助金融業尋找創新商業、營運與獲利模式,並在金融產業數
位化的過程中彼此相互砥礪,形成良性的競爭。
其三,希冀協助政府機關掌握我國金融創新發展之最新趨
勢,以作為政策規劃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