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公益信託的運用與發展
P. 150

138


                                  1
                              目的 。換言之,國民信託可透過土地擁有的方式以及擁有財產的
                              適當經營管理,而達到生態環境、特別景觀以及野生動植物保育

                              的目的。


                              二、英國國民信託的緣起

                                  英國的國民信託於 19 世紀開始發展,主要針對鄉村地帶的
                              土地進行保護。當時由於在工業革命後,大量使用現代化的設備

                              進行開發建設,都市在這些設備與技術下快速地膨脹與發展,導
                              致接近都市邊緣的鄉村景觀遭受到破壞與威脅,伴隨著交通的便
                              捷,人類的活動空間不斷擴大,使得鄉村景觀、動物的棲息地、
                              歷史遺址逐漸地消失。為了抵抗鄉村被大規模地開發與破壞,許

                              多民間組織相繼成立,如:1877 年成立的古蹟建築保護協會、
                                                                 2
                              1889 年及 1895 年成立的國民信託組織 。
                                  國民信託組織主要的工作,係將鄉村野地的保留轉移至環境
                              理念的宣傳、古蹟人文環境的保存,以及全面性的環境保護及遊

                              說工作。最具特色的是以第三部門的力量,有效地整合政府與民
                              間的力量,持續地從事大規模的土地受託與購買計畫,進行環境
                              保護的工作。該組織因有感於經濟發展及工業化後環境品質之無
                              法控制;因此,乃自居於監控與管理之立場,保護日益受破壞之

                              鄉村與建築。之後由於英國政府之支持,在 1907 年英國國會通
                              過國民信託法 (National  Trust Act),提供國民信託組織之權限,
                                                     3
                              以進行土地之接收與保護 。

                              1  李秋靜,以國民環境信託進行自然保育之制度探討,東華大學自然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6 年,頁 3。
                              2  許獻彰,信託制度作為土地保育工具之研究,東華大學環境政策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 年,頁
                               19。
                              3  管莉婷,國民信託與我國有關執行之探討,國立東華大學環境政策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
                               頁 37-38。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