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公益信託的運用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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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換言之,國民信託可透過土地擁有的方式以及擁有財產的
適當經營管理,而達到生態環境、特別景觀以及野生動植物保育
的目的。
二、英國國民信託的緣起
英國的國民信託於 19 世紀開始發展,主要針對鄉村地帶的
土地進行保護。當時由於在工業革命後,大量使用現代化的設備
進行開發建設,都市在這些設備與技術下快速地膨脹與發展,導
致接近都市邊緣的鄉村景觀遭受到破壞與威脅,伴隨著交通的便
捷,人類的活動空間不斷擴大,使得鄉村景觀、動物的棲息地、
歷史遺址逐漸地消失。為了抵抗鄉村被大規模地開發與破壞,許
多民間組織相繼成立,如:1877 年成立的古蹟建築保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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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 年及 1895 年成立的國民信託組織 。
國民信託組織主要的工作,係將鄉村野地的保留轉移至環境
理念的宣傳、古蹟人文環境的保存,以及全面性的環境保護及遊
說工作。最具特色的是以第三部門的力量,有效地整合政府與民
間的力量,持續地從事大規模的土地受託與購買計畫,進行環境
保護的工作。該組織因有感於經濟發展及工業化後環境品質之無
法控制;因此,乃自居於監控與管理之立場,保護日益受破壞之
鄉村與建築。之後由於英國政府之支持,在 1907 年英國國會通
過國民信託法 (National Trust Act),提供國民信託組織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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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進行土地之接收與保護 。
1 李秋靜,以國民環境信託進行自然保育之制度探討,東華大學自然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6 年,頁 3。
2 許獻彰,信託制度作為土地保育工具之研究,東華大學環境政策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 年,頁
19。
3 管莉婷,國民信託與我國有關執行之探討,國立東華大學環境政策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
頁 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