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中小企業稅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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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之營利所得。(104 年起)

                          4.  小規模營利事業-無須辦理結算申報,其營利事業所得

                             額應由資本主或合夥人列為營利所得。

















                            企業主在經營上雖以創造企業盈餘  (或股東盈餘)  為主要

                        目標,並不代表企業唯一的責任就是增加利潤,因為企業無法
                        獨立置身於社會變遷之外,必須與時俱進,且因時制宜方能成

                        功;換言之,企業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目標下,須兼顧社會中
                        各利害關係人利益,並奠基於企業永續經營的基礎上。


                            此外,企業營運過程中更不能忽略各種風險的存在,有時

                        一念之差,不但個人一生清譽毀於一旦,且對社會造成重大影

                        響。一般而言,企業主主要專長常以技術或業務為主,故在稅
                        務方面,企業主則應透過專業人員之協助,或運用會計師稅務

                        簽證,隨時檢視潛在稅務風險及問題,以確實瞭解相關法令

                        規定,憑證的合理性與合法性;會計處理除損益表完整性
                        外,亦應配適合宜的資產負債表等運用,以降低查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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