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中小企業稅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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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間之搭配,才可使企業降低稅負,茲說明如下:


                        (一)組織型態之選擇



                            不同的組織型態,在租稅適用上,有一些差異,公司組織
                        的租稅條件是優於獨資合夥,如盈虧互抵及產業創新條例之研

                        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等。


                        (二)營所稅申報方式之選擇


                            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企業因採用書面審核、查帳或會

                        計師簽證等方式的不同,被抽核的可能也不同;而且採會計師

                        簽證及藍色申報者,可列支交際費之限額較高及適用盈虧互
                        抵,企業應審慎選擇。



                        (三)盈虧互抵搭配最低稅負制之選用


                            依所得稅法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

                        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 10 年內各

                        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但應注意如果企

                        業因適用虧損扣除,在企業尋求降低營所稅應納稅額同時,可
                        能增加補繳一般所得稅額與基本稅額之差額,反而加重企業稅

                        負,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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