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退休金QA學堂
P. 229

企業退休金-企業退休金來源之介紹及運用



                                    退休金遺屬請領之相關問題摘要整理如下:

                                  1.  若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同屬同一順位有數人時,應共
                                     同具領,亦可由一人代表具領;如有未具名之遺屬者,

                                     由具領之遺屬負責分配之。
                                  2.  遺屬如有死亡或拋棄或因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時,由其
                                     餘遺屬請領之。

                                  3.  生前預立遺囑指定請領人者,從其遺囑。

                                  4.  若勞工死亡後無前項各順位之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者,其
                                     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應歸入勞工退休基金。
                                  5.  填寫「勞工退休金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申請書及收據」,

                                     檢具載有勞工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診斷書或
                                     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若請領人與

                                     勞工非同一戶籍者,檢附其於勞工死亡日期後之現址戶
                                     籍謄本,以及遺囑影本 (遺囑指定請領人為申請者應檢

                                     附,並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15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