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5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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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次開狀與押匯,不難判斷可能為欺瞞該行或其他銀行,
讓人誤以為借款戶營運績效良好,客群與訂單具一定規
模;亦即透過虛做買賣交易,以偽稱其業務持續成長;且
透過快速還款,以使銀行誤認為借款戶具有相當償債能
力,藉此以取得銀行信任。是以,可能在某個時候,借款
戶會在銀行不疑有他時,套取高額貸款而逃之夭夭;抑或
於取得銀行信任之際,而再行申貸其他貸款案件 (如:營
運週轉金貸款、客票融資等),以遂行其詐取銀行放款資金
之目的。
(2) 借款戶既有能力於短時間償還貨款,表示借款戶產品銷售
情形應不差;又理論上,產品銷售不錯,應收帳款收回天
數應會逐為縮短,才較為合理;但本案例應收帳款收回天
數,卻是呈現不合理的延長,顯然該 14 筆開狀及押匯,其
交易真實性值得商榷。
(3) 又城南分行授信經辦員及主管對前後達 14 筆開狀及押匯,
對非屬徵信報告所提主要原料供應商及短期間內還款等不
合理現象,未予瞭解其不合理性及實質交易內容,而對借
款戶申請開發國內即期信用狀之際,未予瞭解借款戶與原
料供應商間之買賣關係,徵信作業實欠缺嚴謹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