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8 -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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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 中小企業股票上櫃後應仍以本業為重




                            中小企業申請股票上櫃而進入資本市場,對籌資而言具有相當

                        助益,惟並非唯一目的。公司若無資金需求,申請上櫃仍有前述之
                        優點,例如有助於提升公司知名度及召募人才,進而達成公司永續

                        經營之目標。但許多中小企業老闆從創業到上櫃前均專注於本業經
                        營,一旦上櫃後,則轉為買賣自家股票或以拉抬股價為能事,不久

                        更將公司經營權拱手讓人,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即是一例。另
                        1987 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東隆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范芳

                        源、范芳魁兄弟及國產汽車公司負責人張朝翔、張朝喨兄弟都是炒
                        作自家公司股票,而造成公司問題。即使無炒作公司股票,然因公

                        司申請上櫃後,有關產品營收、毛利等資料均要依規定對外公開揭
                        露,若公司經營不善則有心人士易於介入,進而進行惡意併購。

                            此外,公司申請股票上櫃後,廣大的小股東們會更加關心公司
                        經營,有心之士亦會介入股東會之召開,使會議進行產生阻力;

                        另,經營團隊亦需熟悉證券相關法規,以避免承擔刑事相關責任。

                            證券交易法第 157 條之 1 內線交易之刑事責任相當重,因此
                        中小企業申請股票上櫃後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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