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0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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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審核通過。政府相關部門也會應借戶請求出具支持函,陳明其所
舉借之債務「若未來償還遭遇困難,該會將於借戶仍屬國營期間協
助依行政程序陳報行政院編列預算償還。」
2. 借戶每年都有資本支出,請求銀行給予公司債保證額度,洽請多家
銀行提供競爭性報價。
借戶的資金需求
1. 借戶為公營事業機構,沒有授信風險。因最近油價上漲造成營運虧
損,及信評下降,故其公司債之發行,必須改由銀行保證。
2. 為籌措資本支出,規劃發行××年期有擔保公司債,銀行營業部門
擬參與競標一定金額,加計一期利息,共計×××億元。
3. 保證期限:××年。保證年費率:0.××%,以 1 年為 1 期,於每期
期初預收。
4. 本次申請新做額度及條件與以前相同。
授信的策略與經驗
1. 若其授信風險權數按 ××%計,其授信 BIS 成 本率不高,為
0.××××%,可實質增加本案之收益。
2. 新做額度不小,期間長達××年,保證費率不高。
3. 宜減額報價,並依金融行情酌予提高報價之保證費率。若有二家銀
行標價利率相同,不宜再授權營業單位再酌降利率。若因此未得
標,可將此額度移做其他收益較高,風險相近之案件。
4. 信評機構及投信等在評估銀行之債務風險時,除考量其所發行之次
順位債券外,還包括銀行所保證發行之債券,故有排斥銀行發行次
順位債券之副作用,銀行宜減額承做。在 BIS 資本適足率不及 10%
時,銀行似不宜再大量保證公營事業公司債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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