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5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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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常國外私募基金與國內被併購公司大股東,為共同收購這家國內
公司 100%股權,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都會請求銀行辦理一個
聯合授信案。
3. 私募基金一般從國外引進資金,及向國內銀行融資後,都會成立一
家特殊目的公司。通常,即以這家特殊目的公司為借款人,向銀行
借款。
4. 一般私募基金為求績效表現,可能於短期內執行多次裁員,或撤換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一級主管等,以掌握經營控制權,及提升公
司經營績效。亦即,公司未來之經營主導權將由私募基金全部控
制。
5. 私募基金為提高投資報酬率,原則上不持有不動產,且倘不動產不
出售,本併購案之總價金勢將大幅提高,總融資金額恐將更高,除
會影響其長期償債能力外,更將影響投資績效,及追求併購案下
ROE 最大化之策略。
借戶的資金需求
1. 為保密及時間緊迫,都會請求二至三家銀行先給包銷全部額度,經
一段時間後再分銷其他銀行部份額度。
2. 額度一般可分為:中期放款 (不循環使用),與中期放款 (循環使
用)。
3. 由於是專案貸款,故免徵提負責人為連保人。
4. 營業單位自簽約日起半年內須將一半之承銷金額銷售,並負責銷售
績效。
授信的策略與經驗
1. 為避免併購案的規劃失敗,包銷額度宜調降,例如從總額度之 1/2
降為 1/3。
第16 章 商用機器及其他擔保貸款 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