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5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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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常國外私募基金與國內被併購公司大股東,為共同收購這家國內

                               公司 100%股權,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都會請求銀行辦理一個
                               聯合授信案。
                            3.  私募基金一般從國外引進資金,及向國內銀行融資後,都會成立一

                               家特殊目的公司。通常,即以這家特殊目的公司為借款人,向銀行
                               借款。

                            4.  一般私募基金為求績效表現,可能於短期內執行多次裁員,或撤換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一級主管等,以掌握經營控制權,及提升公

                               司經營績效。亦即,公司未來之經營主導權將由私募基金全部控
                               制。

                            5.  私募基金為提高投資報酬率,原則上不持有不動產,且倘不動產不
                               出售,本併購案之總價金勢將大幅提高,總融資金額恐將更高,除

                               會影響其長期償債能力外,更將影響投資績效,及追求併購案下
                               ROE 最大化之策略。



                         借戶的資金需求


                            1.  為保密及時間緊迫,都會請求二至三家銀行先給包銷全部額度,經
                               一段時間後再分銷其他銀行部份額度。
                            2.  額度一般可分為:中期放款 (不循環使用),與中期放款 (循環使

                               用)。
                            3.  由於是專案貸款,故免徵提負責人為連保人。

                            4.  營業單位自簽約日起半年內須將一半之承銷金額銷售,並負責銷售
                               績效。



                         授信的策略與經驗


                            1.  為避免併購案的規劃失敗,包銷額度宜調降,例如從總額度之 1/2
                               降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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