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1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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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分期付款融資公司之聯貸,不會帶動其他業務,
不宜參貸
借戶的營運狀況
1. 借戶成立已 20 年,係為一家外國汽車公司轄下百分之百持有之子
公司,在台灣所成立之本地汽車融資公司。經營團隊方面,從事本
業多年,負責人資信皆佳。
2. 借戶經營之業務範圍:(1) 經銷商業務。(2) 分期付款業務。(3) 營
業性租賃。(4) 保險代理業務。
3. 近年借戶之營業額成長快速,其營收及稅前淨利良好。
4. 因為營業特性,負債比率偏高,惟流動比率仍維持在 100%以上,
且借戶獲利穩定,財務調度能力強,逾期及呆帳率不高。
5. 借戶之規模為業界之領先者,且有全球性經銷體系之相互支援,整
體經營能力尚佳。
6. 國外汽車集團出具瞭解函 (Letter of Awareness),承諾應隨時維持
直接或間接持有,借款人不低於 70%之有表決權股份及過半數董監
事席次,可降低本案敘做風險。
7. 在台灣汽車銷售量中,平均約有 50%是透過汽車融資貸款方式銷
售,且未來仍將繼續,顯見汽車金融服務業愈趨重要。
借戶的資金需求
由其他銀行主辦之 30 億元聯貸案,擬參貸 4 億元。
第12 章 處理婉拒授信案件 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