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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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董事會決議正本、法律意見書 (由在中國註冊的律師事務所出具)、外
匯登記證,及外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拙作「銀行授信管理」,還對上述各項有分項的介紹。
第三節
對中國台商客戶加強瞭解後,才可增加額度
近年來,中國台商受到該國許多新規定的影響,資金緊縮而利率高
漲,有許多台商以境外公司名義返回台灣借錢。若這些人有誠信及有還款
能力,銀行恰在此時能給他們授信額度,也是拓展境外授信的契機。
我們擔心的是有一些客戶若已無力經營,增加借款後反而倒閉,銀行
便會受到很大之傷害。是故,銀行應派人至中國實地瞭解台商之狀況,才
可對新往來戶、增貸戶、無擔保戶等給予授信。
尤其對中國台商所謂的「無根企業」,其授信更須審慎。所謂無根企
業。係指在台灣無營業,未與本銀行往來,而在中國所做的都是貿易業。
若給他們無擔保授信,因而發生逾放,便很難追索。
在金門的分行,是適用台灣的授信規章,若以小三通方式,至對岸的
福建向台商授信,其額度超過台幣三千萬元,也須提供會計師的簽證。若
銀行為迴避此項規定,而都給二千九百萬元的額度,便很容易吃下一堆倒
帳。銀行只宜給小額度的追隨交易行為授信,才能控管風險。
另外,在中國借款不但不易,且利率加碼亦提高甚多。雖其母公司在
台灣是非常殷實的公司,且甚至擔任保證,但亦應酌予提高利率。
中國十一期五年經濟規畫,使台商陷入六項困境
2007 年,中國政府頒布十一期五年經濟規畫 (所謂十一五計畫)。其
內,設定有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並分為預期性指標與約束性指標。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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