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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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國際貿易各種付款條件  29






                             三、若付款條件採用 O/A 時,為降低貨款收回困難之風險,建議出口商向中
                                 國輸出入銀行投保「記帳方式 (OA)  輸出綜合保險」或向銀行辦理「國

                                 際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FACTORING」,茲將 O/A 與 D/A 的差異列示如
                                 下:


                                                付款條件記帳                       承兌交單
                                  差異
                                               (Open Account)        (Documents Against Accepance)

                             匯票之簽發          一般而言,賣方均未簽 每筆交易均須由賣方簽發以買方為付款
                                            發匯票。               (Drawee) 之遠期匯票。
                             單據之交與          由賣方將貨運單據逕寄 賣方將所簽發之遠期票連同有關之貨運單據

                                            買方提貨。              經由往來銀行 (即託收銀行)  轉交給代收銀行
                                                               (買方之往來銀行),然後通知買方遠期匯票上

                                                               承兌後,再將單據交給買方提貨。
                             貨款之支付          由買賣雙方事先議訂付 買方於其所承兌之匯票到期日  (On Due
                                            款期限 (如每三個月或 Date),將貨款交給代收銀行,委託其將款項

                                            半年結算一次),屆時由 匯給託收銀行,轉付給賣方。
                                            買方逕行將貨款匯付賣

                                            方。
                             風險性            對賣方而言,具有高風 雖具風險,雖因單據經由代收銀行轉交,且
                                            險 。因為 貨物 逕運買 買方在取得單據之前,必須先在遠期匯票上

                                            方,而單據又逕寄給買 承兌,因此買方對於貨物之取得較為困難。
                                            方,故買方可輕易地提

                                            領貨物。
                             爭議時依照何種 僅 貿易契 約內 容為依 根據 1995 年託收統一規則 (出版物 522 號)
                             規定解釋           據。                 Uniformrules for Collections (Publicaton No.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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