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7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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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階段:完稅
委託人若與信託業成立信託,信託業 (受託人) 會準備信
託契約與贈與稅申報書。信託業服務範圍包括將簽約後信託契
約向委託人戶籍當地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及申請信託專戶的戶
籍編號。
信託業在信託簽約日起 30 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核稅時間並不一定,約 1 至 3 星期,視當地國稅局經驗
與作業流程而定。國稅局核定後,受託人取得免稅證明;若需
繳贈與稅,則由委託人繳清贈與稅後,委託人將收據交付受託
人 (例如銀行信託部)。
第 3 階段:過戶
1. 當國稅局的稅務行為完成後,受託人通知委託人辦理股票
過戶。
2. 委託人持「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贈與稅免稅證明書」
及信託契約到往來券商,將委託人的證券帳戶股票匯撥到
受託人成立的信託專戶。
3. 信託期間,若有股票異動,依據「股權信託申報注意事
項」辦理。
4. ★委託人若是上市櫃、興櫃、公開發行公司的內部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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