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7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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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階段:完稅


                                       委託人若與信託業成立信託,信託業 (受託人)  會準備信
                                  託契約與贈與稅申報書。信託業服務範圍包括將簽約後信託契
                                  約向委託人戶籍當地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及申請信託專戶的戶

                                  籍編號。
                                       信託業在信託簽約日起 30 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核稅時間並不一定,約 1 至 3 星期,視當地國稅局經驗
                                  與作業流程而定。國稅局核定後,受託人取得免稅證明;若需
                                  繳贈與稅,則由委託人繳清贈與稅後,委託人將收據交付受託

                                  人 (例如銀行信託部)。



                                  第 3 階段:過戶

                                     1.  當國稅局的稅務行為完成後,受託人通知委託人辦理股票

                                       過戶。
                                     2.  委託人持「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贈與稅免稅證明書」

                                       及信託契約到往來券商,將委託人的證券帳戶股票匯撥到
                                       受託人成立的信託專戶。

                                     3.  信託期間,若有股票異動,依據「股權信託申報注意事
                                       項」辦理。
                                     4.  ★委託人若是上市櫃、興櫃、公開發行公司的內部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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