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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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47:60% L/C,40% D/A 付款條件,出口商可以接受嗎?
                                         /204


                             第三章  出口押匯疑難問題

                                第 1 節  出口押匯疑難問題及解析 .............................................. 210


                                 案例 1:指定銀行若拒絕受理押匯,怎麼辦?/210

                                 案例 2:審單工作之注意事項。/212

                                 案例 3:當押匯單據分兩次寄送,開狀銀行收到時欲主張拒
                                         付,究應以第一次或第二次收到時間為準?/231

                                 案例 4:海運提單上已印有“Shipped”字樣時,“on
                                         board”仍須加註「日期」註記嗎?/233

                                 案例 5:L/C 項下「託收」需遵循 URC522 辦理嗎?/234
                                 案例 6:開狀銀行發出拒付通知後,進口商願意接受瑕疵單

                                         據,而出口商卻要求退回單據,怎麼辦?/238
                                 案例 7:非信用狀條款之單據內容瑕疵可以拒付嗎?/242

                                 案例 8:單據延誤造成賣方遠期信用狀利息負擔問題。/247
                                 案例 9:押匯款入帳遲延利息之責任歸屬問題。/250

                                 案例 10:何謂 RE FORM、GN FORM?補償銀行之費用
                                           該由誰負擔?/255

                                 案例 11:信用狀項下,賣方付費之問題。/260
                                 案例 12:何謂 URR 725?/264

                                 案例 13:延期付款信用狀項下之索賠。/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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