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中國金融法
P. 139
第 2 章 銀行法 129
三、單位存款法律制度
(一)單位存款及其立法
單位存款 (Corporate Deposit) ,也稱機構存款,是指個人 儲蓄存款以外
的所有存款,包括 財 政性存款和商業性存款。在中國商業銀行業務中, 習
慣 上稱其為對 公 存款。中國人民銀行 1997 依 據《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 11 月 5 日發布了《人民幣 單位存
年
行法》等法律和法規的規定,於
款管理
(二)單位存款的分類 辦法》 (銀發 [1997]485 號)。
1. 財政性存款和商業性存款
根據存款 單 位主體性質和 資 金來源 劃 分, 單 位存款可以分為 :財 政性
存款和商業性存款。
財 政性存款是指各 級財 政預 算 在執行過程中 先 收後支 , 收 大於 支 而形
成的 財 政 資 金,以及機關、 後者 稱為經 團 體、部 隊 、 事 業等 單 位的 使 用經 費 存款。前
庫 形成
者 稱為金
庫 存款,
費 存款。金
庫 存款是銀行代理國家金
的。經
後形成的存款。 費 存款則是指 財 政經 費 撥付 給機關、 團 體、部 隊 、 事 業 單 位等 待 用
商業性存款, 又 稱為商業存款,是指 從事 營 利 性經營活動 企 業、 公
司、事業單位、社會 團體及個體工商 戶等經濟組織在銀行的存款。
2. 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協定存款
根據存款 支取 的方式不同, 單 位存款分為 : 定 期 存款、活 期 存款、通
128
知存款、協定存款 。
128
參閱《人民幣 單位存款管理辦法》第 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