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外匯100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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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額度    (  公司  、行  號等值  5,000  萬美元,個人、    團體等值     500  萬美

                     元)   自結外匯   存款,   憑以支付;      而擬向銀行     申請  外幣融資時,則
                     須有與對外交易之事實。下            列之央行通函      ,即為規    範此等業務:

                         1.   國內交易可   申請開   發國內外幣信用狀        予國內    受益  人,  但不

                            得辦  理外幣融資。      —  央行外匯    局 83.11.29 (83)   台央外字
                            第 (  柒) 2866  號函

                         2.   指定銀行  憑國內   廠商申請開     發之外幣信用狀,其          受益  人為
                            國內另一

                                      時,
                            或大  陸地區  廠商而  且貨物輸入國與輸出國至  受益  人及  申請  人可  少有一方為外國  理外幣
                                                                   申請辦
                                          該信用狀
                            貸款,其貨款結匯無須          填寫申報書且不       計入每年累積       結匯
                            金  額  。  -中  央  銀行外匯     局   94.3.22.  台  央  外  柒  字  第
                            0940009042  號函

                            保稅貨物出
                         3.
                                                  品或勞務交易之事實,並具有與
                            顧客必須有與國外從事貨  倉售  與課  稅區廠商承  作進口外幣      貸款:   申貸  之
                            國外交易之     文件  ,且其   價款須以外幣收       支。因此,      指定銀

                            行如  擬針  對保  稅貨物出    倉售  與課  稅區廠商之案件        ,承作進
                            口外幣   貸款,   自應注意是否符       合此規定    條件   。-央行外匯



                            局 88.5.18  台央外柒字第     0400811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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