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外匯100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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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額度 ( 公司 、行 號等值 5,000 萬美元,個人、 團體等值 500 萬美
元) 自結外匯 存款, 憑以支付; 而擬向銀行 申請 外幣融資時,則
須有與對外交易之事實。下 列之央行通函 ,即為規 範此等業務:
1. 國內交易可 申請開 發國內外幣信用狀 予國內 受益 人, 但不
得辦 理外幣融資。 — 央行外匯 局 83.11.29 (83) 台央外字
第 ( 柒) 2866 號函
2. 指定銀行 憑國內 廠商申請開 發之外幣信用狀,其 受益 人為
國內另一
時,
或大 陸地區 廠商而 且貨物輸入國與輸出國至 受益 人及 申請 人可 少有一方為外國 理外幣
申請辦
該信用狀
貸款,其貨款結匯無須 填寫申報書且不 計入每年累積 結匯
金 額 。 -中 央 銀行外匯 局 94.3.22. 台 央 外 柒 字 第
0940009042 號函
保稅貨物出
3.
品或勞務交易之事實,並具有與
顧客必須有與國外從事貨 倉售 與課 稅區廠商承 作進口外幣 貸款: 申貸 之
國外交易之 文件 ,且其 價款須以外幣收 支。因此, 指定銀
行如 擬針 對保 稅貨物出 倉售 與課 稅區廠商之案件 ,承作進
口外幣 貸款, 自應注意是否符 合此規定 條件 。-央行外匯
局 88.5.18 台央外柒字第 0400811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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